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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 关于做好林票改革及金融支持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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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D00126-0200-2026-00014
  • 发文字号: 宁林规〔2026〕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5-21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 关于做好林票改革及金融支持有关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 关于做好林票改革及金融支持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林规〔2026〕1号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5-22 17:25

各县(市、区)林业局,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古田营业管理部,各县(市)金融监管支局,各市级银行保险机构、辖区法人银行机构: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林〔2025〕1号)文件精神,创新林业合作经营形式,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进一步推动“林票”服务林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现就我市开展林票改革工作,并加强金融支持有关要求如下。

一、统一林票规范

林票是为林业经营主体及其合作方制发的经营信息登记凭证。

(一)统一名称。按照闽林〔2025〕1号文件要求,统一林票名称为“福林票”,全称为“福林票·宁德林业产业经营票证”。我市已发放的“宁德林业产业经营票证”持续有效,后续换票证时统一发放“福林票”。

(二)统一票样。“福林票”尺寸为21cm×29.7cm,300克铜版纸,正反面印制,正面覆膜亚光,编号由县域名称首字母加5位数字组成。如蕉城区的林票编号为:JC00001号,以此类推,票样见附件。

二、明确林票类型

“福林票”分为主票和副票。主票是由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经营主体提供的林权流转合同,或村委会出具的实际经营证明等,向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农)场、林农等经营主体发放的票证,可作为融资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增信凭证。同时具备转让、交易等功能,但主票的转让、交易不得损害副票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副票所载明的分红、转让及交易等权利不因主票交易而受影响。副票是主票持有主体向现有林出让经营、委托经营、采伐迹地合资造林、林地入股、资金入股等生产要素所有主体发放的凭证,具有分红、转让及交易等功能。

三、健全管理模式

(一)林票制发。林业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制发“福林票”主票。同时,鼓励“福林票”主票持有主体为合作方发放“福林票”副票。

(二)林票使用。林票持有主体可通过生产要素流转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要素平台)生成生产要素登记证,将非标生产要素转为“标准”生产要素。支持经营主体利用林票所得融资,从事国储林、碳汇林建设,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木竹加工、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产业发展。

(三)林票交易。科学引导林票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市场化交易,加强林票交易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变更登记等服务,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林票投资,鼓励银行创新开展林票融资业务。

(四)林票监管。主票持有主体负责“福林票”的日常运行管理,林业经营项目独立核算,定期向副票持有主体公布经营、财务及资金等情况。副票持有主体享有监督权。县域林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林票发放,确保林票真实性,并定期通过要素平台查询、调取融资数据。

四、强化金融支持

为畅通林票融资渠道,规范贷款流程,凡利用“福林票”申请贷款的,统一称为“林e贷”。现就“林e贷”优化提升提出以下要求:

(一)畅通渠道。林业部门发挥贴近林农、林企的优势,依托基层站,适时走访摸排持有“福林票”的林业经营主体,了解经营状况、融资需求等,开展“林e贷”产品政策宣传,指导经营主体通过要素平台完成确认登记、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银企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林农、林企,根据要素平台推送的“林e贷”融资申请,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按照授信审批条件作出信贷决定。

(三)挖掘潜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化信贷流程,对申请“林e贷”的林农、林企深入开展信贷调查、评审,评估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对持有“福林票”的融资需求“应贷尽贷”。鼓励未创设该类信贷产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设并开展此类业务。

(四)降低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的相关要求,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缩短“林e贷”融资链条,提高融资便利性。相关部门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经营主体利用林票获得的贷款及相应保险,给予利息补贴和保费补助。

(五)防范风险。林业部门应建立经营主体动态跟踪机制,了解掌握“林e贷”资金用途,确保用于真实林业生产经营;鼓励保险机构参与林业生产经营及林票融资等环节,开发相应险种,降低经营与金融风险。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协作,支持“林e贷”业务开展。

(六)用足政策。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民营企业再贷款(即“闽林碳融”)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再贷款+林业特色产业”模式支持“林e贷”业务发展,为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发放定价合理的贷款,形成正向激励。

(七)容错机制。金融监管部门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对“林e贷”不良率高出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不作为监管评价扣分因素。指导督促银行业机构细化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合理制定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情形,明确界定基层员工操作规范,为银行“敢贷、愿贷”提供政策空间。

(八)规范流程。已持有“福林票”的经营主体,通过要素平台申请“林e贷”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信息录入。经营主体注册登录要素平台,上传“福林票”、贷款需求意向表等材料,要素平台审核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成“生产要素登记证”,一并推送至意向银行,同时向林业部门报备。

2.贷款投放。银行根据要素平台推送信息启动授信流程,作出信贷决定。经营主体如需调整申贷意向银行,可向平台直接提出更改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将林票改革及金融支持工作作为深化林改的重要举措,真抓实干,创新模式,总结经验,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林改氛围,进一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2024年5月13日施行的《宁德林业产业“林e贷”实施方案(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福林票票样

宁德市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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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